高级管理人员(非担保临居签证)161类
·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:
·拥有成功的经商背景;
·过去四年中的二年受雇的职位须处于管理阶层的首三层内;
·在营业额达到5000万澳元以上的企业从事高级管理,负责该企业的战略政策发展;
·有至少50万澳元资产可供未来二年中在澳建立企业并提供足够的生活费用;
·承诺抵澳后建立企业,拥有该企业的所有权并直接积极参与该笠档墓芾?
·年龄四十五岁以下;
·英语能力达到职业水平;
·经过考察,提交完整可行的商业计划书;